陕西省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嫌受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贿案近日,提起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韩松利用担任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宣传中心主任兼办公厅副主任,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韩松作出逮捕决定,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政法委书记,主任韩松涉嫌受贿一案,为他人谋取利益,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韩松享有的诉讼权利,